亲子关系作为人生中第一重要的人际关系,对其一生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要了解亲子关系的作用,首先要了解亲子关系的特点。1亲子关系的不可替代性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关系,是与生俱来的、不可替代的,即其他关系,如师生关系、朋友关系、同学关系、夫妻关系等,都是不可替代的。
一般来说,人们可以选择朋友和老师,但不能自由选择父母。这是一种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改变的关系。这种关系在人出生之前就已经建立,一旦建立就无法改变。任何一方都不能选择这种关系,任何一方父母都不能选择自己孩子的特点,包括心理特点。不管你是否同意,你都必须接受这种现实的关系。亲子关系的持久性最为突出,是其他人际关系无法比拟的。只要双方存在关系,即使是夫妻关系也远不如亲子关系持久。从一个人出生的那一刻起,他与父母的亲子关系就开始了,并将伴随他一生。此外,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是长期的、渗透的。一个孩子一生中可以有很多老师,但他的父亲和母亲是终身的,无法替代。另外,家庭教育与生活紧密结合,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时时处处。不管父母是否意识到对孩子的教育,这种教育影响是真实存在的,对孩子的发展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3.父母的养育功能是全面的孩子成长。各方面的责任和义务都属于父母的职责范围,都在父母的责任范围之内。
而其他人(比如老师)在特定范围内有一定的限制。赫斯(1980)还指出,亲子关系不同于其他关系。亲子关系不仅与生活和教养直接相关,而且父母抚养孩子也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尤其是学龄前和学龄初期的孩子更是全天候。同时,父母的角色和作用是持久的,甚至是终身的。而其他关系,如师生关系,则是具体的,大多局限于教育教学范围。教师对学生的职责有特定的时期和阶段。4.家庭纽带是维系亲子关系的纽带。父母对孩子的爱是奉献和付出。这种爱不求回报,所以是无私的,是高尚的。孩子依恋父母是人之常情。从孩子出生的那一刻起,母亲的怀抱,父亲的眼神,亲人的调侃,都会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爱,在美好的感情中引发幸福的情感体验。同样,孩子也会给父母带来无限的欢乐,成为他们幸福生活的重要源泉。而且,父母和孩子主要满足于情绪,不追求其他更功利的目的。在亲子互动的过程中,会孕育出强烈的亲情,从而维持良好的亲子关系。这种关系伴随着深刻的情感体验,彼此的亲密接触容易产生安全感和信任感。亲子关系中的情感力量是巨大的。马克思曾作过精辟的论述:“还有什么比父母心中藏着的情感更神圣呢?我的父母是善良的法官,是最亲密的朋友,是最爱的太阳,它的火焰照耀和温暖着凝聚在我们心中的心意!”(引自《中国人大复印本:《社会学》1992[1])5亲子关系在不同年龄阶段有不同的特点。
婴儿期的亲子关系是直接的,是父母给予的照顾。他们依赖父母,尤其是他们的母亲。他们非常渴望母亲的赞美和关心,他们害怕被母亲拒绝。在小学阶段(童年),由于空间的扩大,适应社会环境和学校的问题应运而生,认可的对象从家长扩大到老师和同学。孩子的亲子关系不再仅仅是父母一个方向的强化,而是父母对孩子行为的约束或接纳。然而,这一时期重要依恋关系的特征仍然非常稳定。在中学和大学的青年时期,他们从儿童走向成年,心理上逐渐发展出家庭,与朋友和同伴建立和谐的关系,寻找自己认为有意义的职业,渴望摆脱他人的束缚,有时与父母发生矛盾。如果处理得好,孩子能理解父母的痛苦和想法,对父母的感情也能恢复到童年时的那种强烈。因此,根据每个阶段亲子关系的特点,父母决定自己的态度和行为,处理好亲子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亲子关系虽然具有上述特征,但在各种环境下会形成各种类型的亲子关系,包括以下类型:1)养育型。在这种亲子关系中,父母的主要功能是养育孩子,而其他功能明显不足。形成这种亲子关系的主要原因:父母之所以只能抚养孩子,完全是环境使然。有些父母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孩子的生活中,也就是主要解决孩子的温饱问题,没有更多的时间教育孩子。他们认为抚养孩子是自己的责任,而教育孩子是学校的任务,所以他们没有教育孩子的义务。现实生活中,很多家长关注孩子的饮食,只知道如何改善孩子的生活条件,却很少关注孩子的心理素质,很少考虑教育孩子的方式,导致家庭与学校之间缺乏沟通与合作,大大降低了学校教育的效果。
(2)私有财产类型。父母把孩子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可以随意操纵,按照自己的意见和情绪对待孩子,比如随意批评指责孩子或者指挥命令孩子。他们的观点是:孩子是我的,孩子的一切都要听我的。父母不考虑孩子的意见和情绪,孩子的任何反抗都会导致他们产生强烈的愤怒行为,孩子只能服从父母。孩子失去了独立性和个性,成为被动服从的机器。
(3)反向式。在正常的亲子关系中,父母处于主导地位,是这种关系的支配者,这决定了这种关系的走向。然而,反向的亲子关系依赖于孩子,孩子处于主导地位,父母处于从属地位,几乎所有的决定都依赖于孩子,因为父母有很强的依赖性或明显的能力缺陷。但由于孩子社会阅历浅,思维不成熟,容易产生误判,必然会给家庭带来很多问题。这种情况的发生一般是父母从小就倾向于娇惯孩子,事事顺从,而这些现象在孩子长大后可能会出现。
(4)冲突类型。父母和孩子之间有明显的冲突。父母攻击孩子,孩子反击父母。这种攻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身体攻击:父母对孩子进行身体惩罚,而孩子对父亲进行攻击。母;言语攻击:父母用强烈的言词责骂子女,子女也用同样的方式对待父母;心理攻击:父母用冷落、讽刺以及心理折磨的方式对待孩子,孩子则对父母表现出很明显的逆反行为,通过自己的行为表现来激怒父母,甚至通过犯罪等极端行为来报复父母等。
(5)泛爱型。现在的独生子女家庭中,泛爱型的表现非常突出,具体的表现如下:①过度保护:对孩子作较多的限制,如不让孩子外出,不让孩子和他人交往,不让孩子独立地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活动。结果使孩子形成胆小怕事、抑郁的个性。②完全赞赏:不论孩子做出什么行为,父母一味对孩子赞赏,很少对其做出是非评价。结果是孩子做出正确的行为,父母给予鼓励和赞赏,做出错误的行为也不能及时给予纠正或正面引导,因此使孩子无法形成是非观和价值观,不利于孩子个性品质的形成,而且易于使子女形成蛮不讲理.甚至表现出强烈的攻击的特点。
(6)亚平等型。亲子关系本来就是一种不平等的人际关系,亲子行为是一种不平等的人际行为。如果亲子之间表现出完全平等的关系,亲子就会表现出明显的问题,实际上这种关系也是无法存在的。因为,子女的依赖性较强,而且子女必然表现出对父母的一种依赖性,如果父母无法使他们依赖,那么他们就会有突出的不安全感,子女心理容易出现问题。但是亚平等型是一种较有利于子女心理健康的良好关系,其特点是这样的:父母在孩子的面前有一定的权威性,同时孩子也有较充分的民主,凡是要做出与子女有关的决定,父母都征求子女的意见。对很多问题,子女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也可以对父母的某些做法提出反面意见。父母和子女的关系基本平等,既有父母子女亲情,又有朋友之间的友谊。但是,在这种关系中父母起主导作用。在所有的亲子关系中,亚平等型是最健康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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