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控律师执业风险
律师执业风险是指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发生的、与执业行为有关的,可能承担的一切不利的法律责任或后果。每行每业都有风险,律师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必须时刻存有风险意识。律师行业的风险是可以降低和控制的。
一、律师执业风险的表现形式
1、民事赔偿的风险。律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律师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因律师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主要表现在法律理解的错误或偏差、证据收集的失误或遗失证据、延误诉讼、程序适用的错误等。
2、行政处罚的风险。行政处罚的风险,是律师行政管理部门因为律师违反《律师法》而给予的制裁。主要法律依据是《律师法》第四十七条至五十三条,特别是《律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律师触犯该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上述有关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规定,是律师执业的“红线”,是能否继续端起律师饭碗的问题,必须给予高度的重视。
3、刑事责任的风险。刑事责任的风险主要的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三百零六条之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条一直是悬在中国律师头顶上的利剑,无论你承认或不承认。此外,还有关于行贿罪、妨碍作证罪、偷税罪、泄露国家秘密罪等,都是律师要时时留心、处处在意的高压线。
4、人身伤害的风险。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什么样的人都会碰到,律师的人身伤害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方当事人实施的伤害行为。二是自己的当事人,由于对案件结果的不理解或由于律师的包揽包讼产生的争议而对律师 实施伤害。三是律师的意外风险,例如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出现的交通事故。
5、律师的名誉风险。由于当事人对案件的办理不满意,或律师被诉讼、被处罚而导致社会的否定性评价。
二、具体案件办理中防范风险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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