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往往都是双方,一方当事人与自己的律师,另一方当事人与自己的律师。律师们都为了各自的当事人服务,也都是为各自的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所以无论是在法庭上,还是在调解现场,当事人和当事人唇枪舌剑,律师和律师也同样会唇枪舌剑。所以在这个时候,如果说我们不摆好心态,不端正好自己的心态,那么,你就会对对方律师,咄咄逼人的质问感到反感,甚至愤怒。
因为对方的当事人,他对于我们所有的质证,对于我们所有的提问,甚至对于我们证据的怀疑,都会让咱们心里很不舒服。是啊,谁都想让别人替自己说话。
可是对方的律师,那怎么可能听你说话呢?于是,有一些人的心态就变了。不仅仅将矛头对准对方的当事人,也要对准对方的律师。甚至在开庭之后,打对方律师这种情况都会发生。
新闻报道中,曾经有这样一件事。一起离婚的官司,女方当事人赢了官司,男方当事人输了官司。在开庭之后,男方的当事人居然开车去追杀女方的律师。
这个事情经过媒体报道之后,大家都在谴责这种事情,律师界更是在谴责这种事情。为什么呢?因为这里就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常识。对方的律师,他如果说不为自己的当事人服务,不为自己的当事人去追求最大的利益,那他是一个合格的律师吗?
当然我们也知道,有一些律师一旦被收买之后,他确实会和另外一方的律师站在一起。甚至有意的会为对方律师递一些机会,创造一些胜诉的条件。某种意义上,用江湖的黑话来说,这就叫放水。这样的律师,显然是不合格的。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也确确实实有。对这样的律师,那你当然恨不起来,因为你提前已经给他潜规则了。但这种现象,其实并不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
一个有修养的人,他应该会明白,我们没必要和对方律师过意不去。而要给予他最大的善意,给予他充分的尊重,给予他充分的理解。我们所能够做的就是,把我们的证据做得再扎实一些;把我们的证据链条梳理得更精准一些;把我们的对于案件的梳理,说得更加的精辟一些。
在这种情况下,那么我们因为有了对于对方的善意,也有了对于对方律师的尊重。那么对方的律师作为一个人,他其实在情感上,也同样会回应对你的善意和尊重,他至少不会违反职业道德地去恶意地攻击你。
那么这样一来,我们的这个官司,就是大家都是在一个平等的、公开的、按照证据说话、按照证据力说话的规则,去打官司。结果赢了,我们和对方都心服口服。输了,我们和对方也都心服口服。只有这样,这场官司才不至于都打成仇人。
所以以后咱们在打官司的时候,我觉得我们一定要去释放这种对于对方律师的充分的善意。这对于你来说,其实并不是坏事,因为律师,它就是一个职业。
(本文根据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曹保印【曹说法·冤假错案系列】视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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