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一些律师受到“流量为王”的影响,误以为被关注就是有名气就是成功律师。其实律师出名不等于律师成名,一些律师“炒作”律师引起吃瓜群众关注,却拿拿不出辩护效果甚至适得其反,这种出名不仅无法成名,还让自己成为过街老鼠,也是悲哀。
出名是中性词,可能是好事出名,也可能是坏事出名。某京城大律师“成功”把杀害幼童案件当事人辩进了鬼门关,那当然是出名,问题是这种“出名”的律师你敢找他们吗?一位检察官问我,余律师你面对这种杀害幼童的案件如何辩护?我说显然此时“说理”找被害人过错已经毫无可能,只能是“求情”辩护,例如穷尽你的社会关系找到被害人家属,须知此时你是求他不能让他有任何不舒服的感受,他们只要接受你的赔偿就行了,要一百万、两百万都行。这位检察官说,看来余律师虽然主打技术罪辩护,也认为本案不可能技术辩护?我回应说,沟通能力也是一种技术嘛只要能够保命,任何辩护技术包括语言技术都应该被肯定。我当初办理涉枪杀人案,就是要求家属通过社会关系找到受害人的亲戚最终完成谅解的,多赔一百万能报名就好。
最近有京城某律师在抖音上炫耀如果他代理某打人案件,会如何收钱办坏事去坑当事人。这样的律师当然很快就“走红”了,问题是这位律师也就“社死”了,换了你是家属你愿意请这样的“出名”律师帮你办案吗?你的公司愿意交给这样的律师帮你做法律顾问吗?你不担心他这样“道德无底线”的人会反过头来“坑”死你吗?一个没有职业道德的人,一个随时可能“坑”你的人,你愿意跟这样的律师打交道吗?这样的律师乃至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必然会被他自己“坑”死。
成名才是褒义词,这是对律师成功办理某些重大案件的肯定,也体现了网友认同的是那些坚持原则立场帮别人辩白洗冤的律师。这些年“一战成名”的律师也不少,小河案、北海案、李庄案、念斌案都成就了一批坚持原则的优秀律师,他们推动法制健全的先行者。每次见到那些艰难取胜的律师前辈,我都油然而生敬意。虽然我不一定认识他们,但我深知这个时代需要一批有道德感有责任感的专业律师,他们才是我们的楷模。
律师可以不为出名甚至不为成名,但律师需要让自己办理的每个案件成为得意之作,最终为自己成名奠定基础。早年我津津乐道的几百万诈骗案件寻求了一年多的刑期,后来我沾沾自喜几千万的诈骗案件争取了一年多的刑期,这几年我为代理了16.9亿元诈骗案件无罪辩护获得一年多刑期而感到帮到了他人,最近在办理20亿元诈骗案件,能不能用一个好的结局让自己可以赢得尊重呢?
我一个主打无罪辩护的律师,实践中竟然是轻判为目标,也是有点郁闷。当初某刑庭庭长对我说,余律师你的无罪辩护很有名啊。我说你们法院没怎么判我的案件无罪吧?人家直言不讳说,人要讲良心啊,你的案件在我们法院几乎没有判得重的吧?看来律师因为“无罪辩护”在某些地区小有名气,能够拿到一些成功案例,也算一种低配版的“成名”。
律师的出名需要谨慎,律师的成名则是我们的共同追求。每年办几个精致的案件,每年能够帮到一些人,作为律师此愿足矣。一些法官再不喜欢我,他们亲戚朋友有冤屈时,还是会想起我推荐我,也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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