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的利器,至今任然被人们用来
维护国家的稳定与安全。当然,法律也是经过不断的发展与完善,对于现代人来说,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法律意识也不断加强,知法、懂法成为了普遍现象,但是在教育不普及的封建王朝,
法律普及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事在人为,明朝作为封建王朝的一员,在
法律普及方面可谓独树一帜,引领了封建王朝法律普及的“新风尚”。
法律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非常重视法律,把
法律普及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不断加强,
他是用什么方法让一些不识字的百姓懂的法律呢?他在普法方面又有哪些独到做法呢?
一、科举与学校必须学习科目 明朝的法律有很多,比如
《御制大诰》、《大明律令》等,其中
最重要的就是《大诰》,这本书可是
朱元璋自己写的,
与《大诰续编》、《大诰三遍》、《大诰武臣》并称为朱元璋“法律四丛书”,
主要内容就是列举所杀官、民罪状,使官、民知所警戒,和教人民守本分、纳田租、出夫役,老老实实过日子的训话。
朱元璋卡通形象
洪武二十四年朱元璋颁布命令:“今后科举岁贡生员。俱以《大诰》出题试之”
安排国子监官员监督学生熟读讲解,如果有违反命令之人,按照
违抗皇帝命令处置,在古代违抗皇帝命令基本都是死罪,可见学生如果不熟读《大诰》的后果是多么可怕!除此之外,
府、州、县、社学都必须把《御制大诰》和《大明律令》作为主要的必须科目。
御制大诰
朱元璋在学习以及科举方面对于法律的普及很重视,但读书人毕竟还是少数,那么
面对不识字的百姓,朱元璋又有什么方法呢?
二、平民百姓的法律丛书——《大诰》 相比于读书人,明朝的平民百姓大部分都是
目不识丁之人,这就是为什么电视剧中面对朝廷张贴的告示有人主动读给傍边的人听,因为其他的人根本不认识字。在法律推广方面,不认识字的百姓也自然
不会理解法律书籍中那些生僻的专有名词,所以说在古代向老百姓推广法律是很难的一件事情,但是
朱元璋却做到,成功的向老百姓普及了明朝的法律。
大明律令
在推广法律上面,明朝的推广重点不是《大明律令》,而是
《御制大诰》,刚才我们也说了《大诰》中记载的一些内容,《大诰》书中采用记载案例的方式,不是重点讲解法律条款,而是
重点讲解法律案例。
《大诰》一书中记载一万多个罪犯的案例,将其犯罪过程、处罚方式详细的记载其中,为什么朱元璋要重点推广《大诰》呢?
我们仔细分析一下就会明白朱元璋此做法之高明确实令人敬佩。朱元璋也是贫苦百姓出身,他知道和
平民百姓这些目不识丁之人讲解法律条款根本使其理解不了,然而这些
案例却生动许多。在古代缺乏娱乐项目的时代,
老百姓可以把《大诰》中的案例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就像我们现代人看小说中的故事一样,《大诰》也相当于一本故事书了。当然,《大诰》之中不只是故事内容,还有
具体的惩罚方式,比如铁刷子刮皮、抽肠等等酷刑的方式,
故事加警告的方式,足矣让人望而生畏了。把犯人的罪行与处罚明白的告诉百姓,在现在看来也是一种壮举行为,朱元璋确实高明。
酷刑工具
三、《大诰》的特殊功效 虽然《大诰》故事性、可读性高,奈何百姓真的不认识一个大字,老百姓的文化水平以及文化修养低的不能再低了,
即便是通俗的案例也很难让他们看懂、听懂,更别说普及了。百姓看不懂、听不懂,朱元璋再有能耐也不可能让老百姓去听、去读,这确实是个难以解决的问题。
朱元璋不愧是一代“牛人”,这么难的问题朱元璋只用了一招就解决了。那么他是怎么办到的呢?
我们举个例子来说一下朱元璋的具体方法。比如
李四犯了法,官府官员应该判决其相应的罪名,然后将其押送大牢时期享受牢狱之灾就行了,但是在
明朝却多了一个步骤,那就是官吏要押着犯人李四去他家找一样东西,找什么呢?就
是朱元璋同志自己编撰的《御制大诰》,各位可能有疑问,找这本干什么呢?
朱元璋画像
因为这本书有
降低罪行的“功效”,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如果李四所犯之罪本应该杀头,在他家里找到了这本《大诰》,那么他就能捡回一条小命,改判为无期徒刑。如果说流放的罪名,找到这本书以后就能改判成坐牢。反之,如果找不着本书,那么本来是流放的罪名,那么我们可以提前恭喜李四了,他不用受路途之上奔波之苦了,因为他会被直接拖出去砍头了,所以
家中放一本《大诰》是很有必要的,这也是为什么朱元璋的《大诰》如此畅销的原因。
按照我们现代人看来,如果在李四家中找到《大诰》这本书,他应该算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为什么会被降低罪名呢? 这就是朱元璋的高明之处,本来百姓就看不懂、听不懂,如果在按照现代人这样的想法来的话,
朱元璋的法律根本不可能推广下去,有这本书罪加一等,哪里还有百姓“傻傻”的去买着这本书读呢?
如果反过来效果就不一样了,百姓学习法律的积极性就会高涨很多。
法律
朱元璋的方法解决了封建社会法律普及难的问题,也让明朝的法律深入人心、令人生畏。回首过往封建的法律,可能明朝的法律不算是最完善、最有效的,但是
绝对是普及率最高的,即便是其他朝代的法律完美无缺又如何,
只不过是被束之高阁的无用之书根本没有深入人心,
反而不如明朝朱元璋出版的四部法律丛书来的实在。朱元璋在法律普及方面的方法正好印证了一句话:“实用的才是最好的”。
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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