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资本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生产要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和引导资本发展,既是一个重大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政治问题,既是一个重大实践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理论问题。”深化对资本的特性及行为规律的理解,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发挥资本作用的前提。而这就必须坚持科学方法论为指导,自觉运用唯物史观,历史地、发展地、辩证地认识和把握资本及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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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亚当·斯密等古典经济学家来说,资本是积累的劳动,是某种生产要素,因而劳资之间的交换是两种生产要素之间的交换。这种基于经验主义方法论的纯粹经济学思路,使斯密等人无法看到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的资本其实不只是一种生产要素,而是浸染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内涵的资本形式,它是以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相分离为历史前提的。因此,与之相交换的劳动只能是劳动力本身,而不可能是对象化在商品中的劳动本身。这种只有基于唯物史观才能看到的资本中的社会历史内涵,始终游离在斯密等人的解读视域之外。这也是他们无法解决劳动价值论的等价交换原则与劳资交换不平等的事实之间的对立的根本原因。
斯密等人只看到了资本的生产要素特性,只看到了它能通过市场交换而推动经济要素的聚焦并促进生产力的增长,而没看到资本主义条件下的资本同时也在建构着社会经济形态的内在矛盾。他们无法解释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的根源。对于他们来说,资本的生产要素特性似乎只会带来生产要素本身的移置和集中,而不会带来包括劳动力要素在内的生产要素间的对立和矛盾;资本逐利性的行为规律也似乎只会带来利益本身的增长或资本的增殖,而不会带来因劳资矛盾而引发的生产过剩的危机。至于由这种资本增殖过程而建构的资本主义统治关系的不公正性等,则更是处在他们的解读视域之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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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凭借唯物史观的科学方法论,一举克服了古典经济学家的理论局限,把对资本特性及行为规律的研究提升到了科学的水平。对马克思来说,资本绝非只是一种物,它在本质上更是一种生产关系,是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形态的表现形式。因而,必须从社会经济形态的角度来辩证地解读资本的特性和行为规律。
在马克思眼里,资本一方面具有生产要素聚集的功能,只要依托一般市场经济的形式就可能呈现出来。马克思从内容和形式的双重维度来谈论资本的特性,资本的这种生产要素功能就是在内容维度上所看到的。但资本在另一方面又具有导致经济危机、加剧阶级矛盾、社会价值观偏离等负面功能。这是马克思在资本的形式维度即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资本的角度所看到的。
马克思清晰地看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内在矛盾性,即资本主义条件下的资本在发挥生产要素功能并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偏离了其应有的发展轨道,走向了因资本的无序扩张而导致的生产力发展的停滞甚至倒退。资本主义条件下的资本虽然能够开疆拓土,为其自身的扩张赢得越来越多的地理空间,从而使历史朝着世界历史的方向发展,但它的这种扩张是无序的、野蛮的,因而也是催生越来越激烈的社会内在矛盾的。不管是国内的阶级矛盾还是国际的民族矛盾,都将直接影响社会的公正与稳定。马克思还清晰地看到了资本主义条件下资本还因其赤裸裸的物化特性而使社会公众在价值观上越来越偏离诚信、健康的维度而专注于自利的特性。这使得资本主义条件下的资本增殖过程不仅在经济、社会的维度上具有不可避免的局限性,而且在人类精神和文化发展的维度上也具有严重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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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马克思、恩格斯没有设想社会主义条件下可以搞市场经济,当然也就无法预见社会主义国家如何对待资本。”马克思的确只研究了资本主义条件下的资本问题,他没有把研究视域拓展到其他生产关系条件下的资本问题上。因此,当我们把资本理论的外延扩展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本问题时,就要继承和发展他们在解读这一问题时所采用的科学方法论,并把它运用到对当下中国语境中的资本问题的剖析上来。
也就是说,要把马克思主义的资本理论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最大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创新性推进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本理论的研究。马克思当年为了剖析资本关系,运用了从抽象到具体的阐释方法。他从私有制社会所共有的商品、货币关系入手,一步步推进到资本主义条件下的资本关系层面,深刻地揭示了资本逻辑的内在矛盾特性。对他来说,科学的“抽象”是指私有制社会的“商品一般”,这对于他所要批判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的资本关系来说是准确的、合适的。但当我们把研究对象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本问题时,“商品一般”这个“抽象”显然是不够的。必须把它前推至“生产要素一般”的理论层面,并建构起从它出发不断上升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问题的分析层面上。
亚当·斯密等人的理论错误不在于看到了资本的生产要素特性,而在于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条件下的资本仅仅看作生产要素。明明是具有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特性的生产要素,却被当作一般生产要素来看待。马克思在资本理论研究上的科学性并非体现在他对资本之生产要素功能的否定,而在于他对资本的内容(生产要素)与形式(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特性)之历史辩证法关系的强调上。虽然马克思并没有对资本的内容与私有制之外的社会关系形式相结合的问题进行过研究,但我们完全可以从中延伸出如下的提问:如果资本的生产要素内容与其他的社会形式相结合,结果会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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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附带任何特定社会关系形式的资本,的确具有聚集各种生产要素并促进经济发展的特性。在各种不同资本形式的相互比较中,我们可以发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上的资本的历史独特性。而一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生产关系形式相结合,资本的生产要素功能将不再像私有制条件下的资本那样沿着无序扩张的道路而野蛮增长,而会沿着有序发展的轨道而不断向前,专注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健康发展。同时,在社会功能的发挥上,资本也不再像私有制条件下的资本形式那样只会导致劳资关系的对立和社会矛盾的加剧,而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文化功能的发挥上,资本也将不再像私有制条件下的资本增长那样不断地造就和助推利己主义文化的流行,而会沿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引的方向而行走在人间正道上。
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是带动各类生产要素集聚配置的重要纽带,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它在具体的生产关系形式中会呈现出什么样的行为规律,这取决于它与何种生产关系形式相结合。从一般的层面上来说,资本的确具有逐利特性。当它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相结合时,所呈现的是疯狂扩张的无限逐利性;但当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结合时,所呈现的便是合法参与社会分配并获得增殖和发展的有限逐利性。只要我们为资本设置“红绿灯”,有效规范和引导资本发展,就能很好发挥资本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积极作用。
来源:《群众》2022年第13期
作者:唐正东(作者系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心暨哲学系教授)
责任编辑:苏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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