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兵
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我们经常会听到诸如价值中立、价值无涉之类的概念,这些概念也是我们在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中需要学习和训练的内容。在开展实际研究时,我们也常会以此来要求自己,提醒自己无论是在实际调查过程中抑或写作过程中,皆要保持一种中立的价值观,秉持一份理性的精神,做出一项尽可能科学、客观的研究。然而,我们又经常发现,在这种方法论指导下做出来的研究很多时候会变成一种冰冷的数据呈现、材料展示和理论建构,甚至还可能会出现对于理论和方法的生搬硬套,整个研究毫无“温度”可言,这也是许多社会科学研究可读性差且不被人接受的一个重要原因。这几天,围绕“唐山事件”出现不少所谓的专业分析和解读,包括从社会学方法出发进行的分析,整个论证过程可以说得上颇为科学、客观,表面上看去似乎也不带任何价值判断,但是读者们却并不买账,甚至有人直指这种研究“理性的可怕”、“冷血”、“没有感情”、“毫无意义”。所以,我们不禁要问,不带感情的价值中立式研究一定是“客观”研究吗?相反,带着感情的价值介入式研究就一定不是“客观”研究吗?
这类问题在社会学研究中间经常出现,最为出名的一次争论莫过于英国人类学家利奇(Edmund Leach)对中国人类学家费孝通提出的“世纪之问”。1982年,利奇在其新著《社会人类学》(Social Anthropology)中对费孝通的《江村经济》提出了两点质疑,一是“在中国这样广大的国家,个别社区的微型研究能否概括中国的国情”?二是“像中国人类学者那样,以自己的社会为研究对象是否可取”?利奇提出的第二个问题正是本文要讨论的话题。利奇的意思是说,费孝通作为中国人研究自己的社会难免会有偏见,有价值判断和感情因素起作用从而影响到研究的客观性。对于利奇提出的问题,费孝通最初的回应非常直接且充满了感情色彩:“我自己知道我为什么要学人类学,……我的选择是出于一种价值判断。……我学人类学,简单地说,是想学习到一些认识中国社会的观点和方法,用我所得到的知识去推动中国社会的进步,所以是有所为而为的。……”个人以为,这种炙热的感情在费孝通写作《江村经济》中肯定也是存在的,他在开弦弓村的成长、生活经验很难不被带入其中,也许这也正是《江村经济》让人读来亲切的一个重要原因。无独有偶,同一时期的人类学大师林耀华的代表作《金翼》更是一部充满了个人经历和感情的著作,林耀华的文学写作手法甚至很容易让读者产生一种代入感。《江村经济》和《金翼》之所以成为不朽的名作,让大家百读不厌,常读常新,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作者融入了自己的真情实感,带入了一种精神甚至生命,包括对于时代和国家的忧愁和思考。
《江村经济》
在费孝通晚年思想中,“情感”成为他思考和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在《试谈扩展社会学的传统界限》一文中,费孝通明确表达了社会学研究要从“社会生态”扩展到“社会心态”,进入到人的内心世界,研究那些“隐藏的我”、“说不清楚的我”和“讲不出来的我”。费孝通认为,“讲不出来的我”最能凸显人之主体形象的复杂性,但同时也是社会学研究中最难调查和研究的部分,对社会学构成巨大挑战。对于这种“内心世界”的研究,费孝通认为,传统的社会学方法很难达到理想的研究效果,因为“它不是我们今天实证主义传统下的那些‘可测量化’、‘概念化’、‘逻辑关系’、‘因果关系’、‘假设检验’等标准”。杨善华也说,“社会学越‘科学’,量表和统计数据使用得越纯熟,这一习惯性的无视就会越明显,也就会使社会学越发成为‘外部性’的学科。”那么,究竟如何才能走进人的内心世界,实现对于“人文世界”的科学的、客观的研究呢?费孝通提出了一个极具启发性的研究方法——“将心比心”。
“将心比心”的研究方法不追求研究者的价值无涉和价值中立,相反要求研究者时刻保持一种开放的心理和态度,在理性观察和分析的基础上,用自己的主观心态去感受研究对象的主观心态,从而实现对于行动者及其社会行动的“客观性”研究。费孝通明确指出,“将心比心”的观念“不同于我们今天很多学术研究强调的那种超然置身事外、回避是非的‘价值中立’、‘客观性’等观念,而是坦诚地承认‘价值判断’的不可避免性;它不试图回避、掩盖一种价值偏好和道德责任,而是反过来,直接把‘我’和世界的关系公开地‘伦理化’,理直气壮地把探索世界的过程本身解释为一种‘修身’以达到‘经世济民’的过程(而不是以旁观者的姿态“纯客观”、“中立”的“观察”),从‘心’开始,通过‘修、齐、治、平’这一层层‘伦’的次序,由内向外推广开去,构建每个人心中的世界图景。”在现实社会中,每一个人的“心”都具有主观性和道德性,这种主观性和道德性会影响我们的行动和交往,同样也会影响到研究者的“客观”研究。假如研究对象在某一场域或事件中经常会持有某种强烈的价值立场和感情,进而还会采取一些“极端”的行为,但是作为研究者的我们却不能设身处地的、同情地理解研究对象的心理及其行动,相反还是一味强调客观、理性和价值中立,那么这项研究的结果显然不是“客观的”。举一个例子,假设我们在一列地铁车厢中突然遇到一个男子歇斯底里般的大哭大叫,多数乘客的一般反应可能都会觉得这名男子有问题,并对其不妥行为进行批评和指责;但是如果大家知道了这名男子刚刚失去一位至亲,可能就会表现出截然相反的反应,不仅不会对其进行指责,而且可能还会上前加以安抚甚至拥抱。简言之,所有的社会行动都是一种有意图的行动,要想理解人的社会行动,首先需要理解人的观念和心态。
如“唐山事件”,社会学可以将其作为一个社会事实进行涂尔干式的分析,但这并不代表“暴力”是其唯一事实,因此仅仅将其视为是一个暴力犯罪事件也就并不见得多么“客观”,相反其中充满了研究者自己的“预断”和“主观”。首先,研究者如果只是从暴力事件的角度展开因果分析,本身就预设了价值判断,同时也排斥了事件本身存在其他特征的可能性和客观性,对于事件本质的分析结果不可能完全“客观”,因此只能算是一种方法上的客观。与此同时,因为“唐山事件”是一件被社会热议的焦点事件,研究者越是保持一种所谓科学的、理性的分析,就会越显得是在有意回避是非、置身事外,本质上就是一种价值介入。其次,“唐山事件”是在广大网友的“群情激愤”与“热搜”下浮出水面,并逐渐呈现出更为完整的事件面貌。如果研究者不去关注推动事件发生背后的感情和情绪,不仅难以把握事件的全貌,也无法深入事件的本质。涂尔干认为,犯罪事件作为一种“病态现象”有其有益的一面,它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带来社会创新与社会进步。如果一个社会过于坚固,人们的情感过于一致,反而会阻碍社会创新与社会进步。因此,应该允许带着“感情”和“情绪”参与犯罪事件的讨论和分析,因为它可以让我们看到差异性与多样性,看到社会进步的空间。再者,大众对于“唐山事件”的“情绪”和“看法”是每一个人内心世界的呈现,我们不仅要关注这些“情绪”和“看法”,而且应该将其作为研究对象结合到事件中展开学理分析,走进每一个研究对象的内心,设身处地地去了解每一个研究对象,用一种“将心比心”的方法展开社会学研究。
在最近一篇为纪念北大社会学系恢复重建四十周年所作的文章中,人类学家项飙坦言自己越来越意识到,个体心态和情绪之于社会学研究的重要性,甚至可以成为社会学研究的逻辑起点。项飙说,“越来越多的读者,特别是年轻人,提出社会学科应该帮助人‘安身立命’。这不仅发生在中国,也是个全球现象。这是大众在新条件下对社科研究真实、迫切的要求,研究者必须全身心面对。”基于此,他提出了一种“常识社会学/人类学”,倡导将常识作为对话对象,关注人的体验,重视纠结。而对于常识问题的关注和研究,显然无法做到不带价值判断,因为研究对象来源于现实,研究结果也必将要回到现实中,所以必须把实证研究与价值关怀结合起来。总言之,社会学研究可以带着“情感”,因为在这种带着情感的“介入式研究”中,研究者可以看到自己,读者也能读到自己。这样的研究或许才是真正的“客观”研究。
参考文献:
费孝通:《重读〈江村经济〉·序言》,《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4期。
费孝通:《试谈扩展社会学的传统界限》,《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3期。
项飙:《世界很复杂,关键是你怎么看》,载微信公众号“北大社会学”,2022-06-10。
周飞舟:《从“志在富民”到“文化自觉”:费孝通先生晚年的思想转向》,《社会》2017年第2期。
周飞舟:《将心比心:论中国社会学的田野调查》,《中国社会科学》2021年第12期。
杨善华,孙飞宇:《“社会底蕴”:田野经验与思考》,《社会》2015年第1期。
[法]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狄玉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
责任编辑:朱凡
校对:张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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