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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三农”问题的几点思考
来源:甬说
20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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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农业文明古国。在我国数千年的农业历史发展过程中,农业生产效率和经营效益常常是不可兼得的,这也正是历史上谷贱伤农、增产却又不增收的困境层出不穷的原因(比如我们都熟悉的叶圣陶先生的文章《多少了三五斗》)。 这使得人们必须深刻反思,为了追求生产效率而一味升级农业组织性质、扩大农业组织规模的政策取向,是否存在问题。 本文在探讨这个问题的同时,还拟对我国“三农问题”的几个重点进行分析。比如: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问题;政府保证和提高粮食收购价格的利弊问题;城乡人口流动只给农村遗留下老弱病残吗?粮食产量的增加必然带动农民收入的提高吗? 具有顽强生命力的家庭经营小农经济 假设主要从农业(主要是粮食)的角度考虑问题。粮食生产过程中投入的各种要素可划归为两类:不变投入、可变投入。 在不变投入中,最基础的是土地,它决定了其他要素例如种子、农具、化肥、农药等要素的投入程度;在可变投入中,资金与“活劳动”则是最重要的,二者具有很强的互补性。 家庭经营的小农经济之所以在现代大生产模式下仍然具有顽强的生命力,主要是因为其对上述不变投入与可变投入之间匹配的高度灵活性。 在以土地为代表的不变投入长期稳定的情况下,农户可以不断调整其可变投入的数量以保持合理规模,将剩余劳动力节省下来投入非农产业经营,以兼业方式(一人经营两种以上的业务)使投入要素的匹配合理化,这正是兼业化小农在人口压力大、资金匮乏的传统社会能够“过密化”生存的奥秘。 在城市经济和非农部门(特别是第三产业)没有充分繁荣、形成足够的就业吸纳能力之前,在户籍制度没有做出配套性改革之前,贸然打破农业小规模经营的格局、过度追求规模经营,必然会导致从农业部门中置换出来的剩余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大进大出,造成各部门产出的大起大落。 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成为可能的背景 我国在21世纪前后这段时间以来,发生了大规模的城乡人口流动(严格意义上来说应该叫乡城人口流动,因为基本上都是人口从农村流入城市),在不少人的眼中,这种人口流动只给农村遗留下老弱病残。 但实际情况真的只是如此吗? 这种人口流动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来,使仍留在农村、通过从进城务工者手中流转土地进行规模经营的一批农户有了可观的收入增长,崛起为一个新兴的“中农”阶层。 不少从事我国“三农问题”的学者的研究表明,目下所处的变革时代是中国几千年未曾有过的中国农业三大历史性变迁的交汇点,即持续下降的人口自然增长、持续上升的大规模非农就业、以及持续转型的食物消费和农业结构。 这种变迁的结果必将带来农民人均劳动和人均收入的提高。这一变迁过程也将改变传统的要素配置,使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成为可能。 农业规模经营的可能性 将土地流转给那些有技术、有经验、有志于从事农业,并愿意扩大规模的农民,是一个值得肯定的方向。 基于此,在目前业已出现的规模经营的三种形式即资本农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中,笔者倾向于支持家庭农场。 资本农业在实现了对土地经营权的实际控制后,易于对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构成压制,甚至囤地撂荒、待价而沽,改变土地的农用用途。这种“公司替代农户”的资本下乡,与政府、农民的目标都是相悖的。 至于合作组织,从现实中的诸多案例及学者的研究来看,有相当数量的“合作”发生了异化,背离了合作社的基本原则。 这些“伪合作社”使用合作社的名义,旨在对接政府的相关补贴支持政策而临时组建,这种“拉郎配”恰恰会挤压真正具有内生动力的合作组织的利益空间。 而基于农业大户经营的家庭农场则有三个明显的益处:第一,农业大户真心要搞农业,资本农业则牟利性强、流动性大; 第二,有别于动辄囤地千亩却不务农业的资本农业,农业大户相对来说没有复杂的社会关系网络,这使得他们很难依靠坐食政策补贴而就地生财; 第三,较之易于粗放经营、单产下降明显的资本农业,农业大户经营规模适中,单产递减有限。 政府也应当乐于支持农业大户进行规模经营,其原因在于以下几点:第一,农业大户有能力进行土地整理、建造农田水利配套基础设施,小农户则非常艰难; 第三,政府直接与农业大户打交道,可以减少管理和组织成本; 第三,在食品安全、品牌经营上,农业大户显然比小农户更具优势,更便于监管。 既要农业产量增长,又得生产效率提高 理论界和政策制定者以往对适度规模政策进行研究的时候,往往着眼于农业产量的增长和生产效率的提高。 然而,正是这一点,长期引起人们的质疑和争议。一种声音是,农业规模经营与增产目标其实是相冲突的。 评价规模经营是否对农业生产总量增长有所贡献,主要看它是否提高了单位面积产量,这也是在中国耕地面积有限的情况下农业增产的主要途径。 但是,由于农业生产过程的复杂性和综合性,往往很难辨析出技术进步、农业投资、劳动投入与土地经营规模扩大等因素在农业产量增长中各自的贡献程度。 在很多非农产业部门,可以通过提高资本集约化程度来实施规模经营,达到既降低生产成本又增加产量的目的。 而农业生产是一个“人力劳动过程与生物自然生长过程”交织渗透的复杂过程,其对劳动集约化(精耕细作)的要求甚至重于资本集约化。 一旦提高农业的资本有机构成,以资本代劳动,固然能够降低单位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总收入,但也可能同时导致单位产品上的劳动投入不足,即一定程度的粗放经营,从而降低土地生产率。 此时便出现一个悖论:如果将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作为首要目标,就不得不承担农业生产总量下降的风险;如果把增加农业产量作为首要目标,则要面临生产成本不得不提高而农民收入难以提高的风险。 适度规模经营模式下的理想农民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模式下的农民更具专业化色彩,是一种职业农民或理想农民。在理想类型的意义上寻找和描摹职业农民,有助于从根本上追问粮食安全的社会基础。 决策层希望通过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效阻遏兼业机会增多对小农户生产要素配置的牵引干扰,稳定农产品供给,使之免受由这种市场供求变化而引起的较大波动,在市场化过程中获得更加有序和稳定的粮食安全。 一个理想农民应当至少具备这样三个特征: 第一, 在主观上,他应该是自觉自愿地以务农为志业的,其职业兴趣即在于此,其能力禀赋也与此匹配; 第二,上述主观倾向不能孤立存在,它必有经济上的表现,那就是其主要收入来源应当来自农业; 第三,仅有上述两条还不够,在城乡二元结构中,其务农的机会成本至多为零。换言之,其以农业为主的收益水平(假定其有兼业收入为辅)必须至少相当于资本平均回报和务工平均收入之和。 理想农民之间的合作会放大农业经营的规模效应。这种合作可以发生在农产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比如从事购销、加工、储运的各种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 这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除了能比较灵活地应对契约的不完全性、交易对象的不稳定性,减少交易风险损失外,还有助于降低交易频率、减少信息的搜寻成本。 通过合作,市场交易次数总会小于分散经营状态下的交易次数,与交易相关的搜寻、谈判、监督的成本都相应减少。且合作农户越多,在这方面减少的交易成本效果越显著。 不过,作为合作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户,也会面临着组织内的再分工问题,农户为了争夺分工的好处会有机会主义行为。规模越大,人数越多,个体目标也往往会发生更多的冲突。 既要保障粮食安全,又得确保农民增收 在新时期,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所追求的政策目标是什么?这是一个关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方向的重大问题。事实上,农户与政策研究者在这一问题上的考虑并不一致。 自1998年以来,中国农业发展的目标,开始由传统的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特别是粮食供应,转向改善农民生活与提升营养品质。简言之,从农业增产、粮价稳定,转向农业增产与农民增收并重。 2008年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的发展目标,这意味着决策者希图一方面保障粮食安全,一方面确保农民增收。 而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出现的数次农民“卖粮难”现象则意味着,这两者的目标存在冲突。 农户更多考虑的是总收益的增加。在这个过程中,自身劳动力投入随经营规模的增加而增加是极少被考虑的。即便单位成本并未降低,只要总收益提高,农民还是乐于扩大规模的。 可见,决策者推行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初衷与农户扩大经营规模的经济动因存在一个互相耦合(简单理解起来就是两个东西通过某种作用连接在了一起)的问题,而增加农民收入正是两者的交集。 合作规模的适度问题 1980年邓小平在《社会主义首先要发展生产力》这篇谈话中,总结50年代初期农业合作化并没有影响到农业产量,反而促进了农业增产的原因时就准确地提到:“那时,在改造农业方面我们提倡互助组和小型合作社,规模比较小,分配也合理,所以粮食生产得到增长,农民积极性高。” 这讲的就是合作规模也存在一个适度的问题。 理想农民对应着适度规模,而探究这两者的剑锋所指,是意在政策。理想农民需要什么样的理想政策,适度规模要求什么样的适度补贴?补贴、租金水平过高和过低时,都会使适度规模发生扭曲。 所谓适度,指向的是政府的适度作为,这不只是经济现象,更是政策行为。如果政府强力介入土地流转,过犹不及地提扩大规模,一哄而上地“垒大户”“归大堆”,将是极大的失策,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历程中过度强调“国有粮食系统占有主渠道”而在执行中造成的政策僵化如出一辙。 如果要让农户重视来自农林牧渔业的收入,必须要提高经营规模。但是,现在的问题是随着农民工工资的上升,从事农业经营的机会成本也随之上升。 如果一个农民在家乡谋生,他所需要经营的理想耕地数量在2004年时有明显下降,此后不断增加。按照全国平均的成本收益水平、工资水平和人均纯收入水平来计算,可以构建一个“平均中国农民”的理想化经营行为模式。 一个可想象的农村未来 对发达地区农村而言,农户的经营收益和农村劳动力配置存在双重不稳定性。土地经营收益低下或非农就业形势较好时,转出土地意愿增强; 反之,则可能不愿流出甚至希望收回已转出的土地。这易于引起劳动力转移速率的剧烈波动,不利于形成稳定的农业主体,不利于生成稳妥的城市化路径。 对农业大户来说,由于农田、水利设施、机械设备等前期投入巨大,他们希望长期稳定地维持适度规模,但他们面对的却是随时待价而沽的、细碎化的小农地供给者。 这种有效供给和有效需求之间的结构性矛盾,直接影响到农业适度经营的稳定性、土地的产出率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前景是什么?发达地区的实践值得注意。在老龄化、工业化、城市化趋势不可逆转的大背景下,扩大农业经营规模有其必要性,却有其限度。 以适当的组织形态、管理方式和制度安排扶助一切有助于丰富都市农产品数量、提升其质量的农业劳动力,从而完成与城市分工体系的有效衔接。 这需要形成一种兼顾农业与农民的可持续成长的稳态农业 ,需要农业部门与非农部门之间的产业匹配,也需要在坚持家庭经营制度的基础上,重启规模经营的统分结合道路,这确是一次必要的“飞跃”。 届时,年轻的城市与年老的乡村有望达成一种高水平的均衡,广袤的土地将成为提供粮食安全保障与心灵栖息之所的家园。 本文部分参考资料: 《改造传统农业》西奥多.舒尔茨 《中国农家行为研究》史清华 《八次危机:中国的真实经验1949——2009》温铁军 《三大历史变迁的交汇与中国小规模农业的前景》黄宗智 彭玉生 《出路:创业的农民,适度的规模》曹东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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