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技科普大赛#农民在村子里开小店是正常事,在店里卖生鲜水果蔬菜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在河南驻马店的农村有位姓叶的老汉,就在家里村子里开了一个小杂货店,卖一些农村人所需要的日常生活物资。
一天,开小店的叶老汉进货25.5元的香蕉,重量是17斤,到下午的时候,有相关的部门来小店检查,发现香蕉农药超标,依据相关法律,要罚款5.5万元。
叶老汉不理解,这香蕉不是自己种的,是进货的,况且香蕉的农药残留量超标,也无法知道,并且告诉了进货渠道,要罚他5.5万元的钱,岂不是太冤枉了。
相关部门的人员说,这香蕉当然不是你的,是你进货的,已经卖出去三分之二了,数量比较大,依据相关规定,应该按章办事,依法进行罚款。
叶老汉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决定在当地法院上诉。结果,法院判决是相关部门罚款过重,判决罚款2000元足够了,理由是,香蕉不是叶老汉种的,农药超标是无法知晓;进货数量偏少,危害范围比较小;叶老汉还告诉了进货渠道。这些都说明叶老汉是无意而为之,法院判决相关部门对叶老汉罚款2000元的处理。
可是这相关单位,可不这样认为,这香蕉不是叶老汉种植的,但是他进货的,经检查农药已经超标,并且卖出去了三分之二,销售量比较大,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5.5万元的罚款是正确的,于是决定上诉。
结果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理由是原判合情合理,符合法律法规。本人认为,叶老汉卖香蕉没有错,所卖香蕉农药超标,必须接受相关方面的罚款是应该的。相关部门来小店抽查,依法办事也没有错,但没有结合实际情况,所卖香蕉数量甚微,危害面比较小,处理过于太重,不合情合理,没有考虑农民的难处,一味照搬法律条款,没有体现法律的温度。法院判决,是依据事实和法理,合情合理。
在此要说的是,农民经商要多长一些心眼,一定要在正规渠道进货,要进要进明白清楚的货源,不明真相的货源不能进,避免上当受骗。相关单位要依据事实,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同时要考虑农民的难处,体贴民情,把工作做到最佳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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