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期)
说完了商代的玉器特点,这一期我们开始谈一下西周玉器的细节和关于时代的划分方法,
在古玩圈里,由于缺少考古实物的有利证据,对商代晚期与西周早期的制造时间往往不能进行清晰而有效的时代划分,原因在于武王伐纣以来,商王的统治已经腐朽不堪,在那种摧古拉朽的造反风暴来临之时,几乎就是一夜之间政权更迭,建立了周王朝。
由于这种变革太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在新的周王朝建立之后,将商代遗留的财产也全部地继承沿用了下来,并且有些还随葬在墓中。
我们知道,出土器是断代参考中绝对可靠的鉴定标准器,它对物品的下限做出了限制,在西周墓葬中出土了很多带有商代鉴定特征的器物,那么,由此也可以推定,商周两代的鉴定标准肯定是模糊的。
就玉器来说,在唐代墓中有时会出现汉代玉器随葬,由于时间的跨度很大,所以不致产生鉴定标准上的混乱;而在西周的墓中往往出现了具有商代晚期鉴定特征的玉器,应该具有这样几种可能:
1、有可能是商代晚期的玉器,被西周人随葬。
2、商代晚期的玉匠人在西周早期制作的作品。
3、商代晚期的玉器,受到西周人的喜爱佩戴,死后一并随葬。
4、西周制玉风格是商代风格的延续。
不管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从鉴定的角度说,商代晚期与西周早期的玉器很难截然划分,这种观点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折衷,在学术上不行,在实际收藏的行为指导上,却具有实际意义。
壁如,现在拍卖品的标识上,对于不能截然划分具体年代的拍品,一般标有“商周”的字样。从交易价位的结果上看,写“商”或“周”没有多大的区别。
话虽这么说,西周玉器与商晚期玉器在制作工艺风格与设计风格上,还是存在一定的可视区别的,这种区别只能被认为是西周玉器鉴定中的差异特征部分,而非整体。对这种可视区别的了解,能给收藏者一些断代上的帮助,但无效于真伪的识别。
1、在商代,玉质礼器的出现与使用规范,无处不在地显示着一种使用级别上的崇高,让我们重温一下《周礼·春官·大宗伯》上有关用玉阶级划分:
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国;王执镇圭;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毂璧;男执蒲璧。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苍壁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玄璜礼北方。皆有牲币,各放其器之色。
当然,这是经过秦始皇文化劫难后汉儒们的追忆,谁也不知商代是否就是这样的用玉制度。
但是,这种使用制度森严的礼器发展到了西周,确实变成了一种接近装饰的佩带物,将玉质礼器的祭礼功能逐渐转化为装饰佩带功能。
这种巨大的转变,真真实实地反映在西周墓穴的出土器上。
2、西周与商代玉器的显著变化之一,就是形制上的不同。同样类别的玉器,西周较商代的外形尺寸有所收缩,也正是这种玉器的小型化,才有可能实现“君子无故,玉不离身”的社会用玉道德的诉求。
有这样的一组对比统计:
商代玉龙形璜
长11.7cm 宽2.2cm 厚0.2cm
妇好墓出土
鱼形璜,长10.5cm 宽2.4cm 厚 0.3cm
妇好墓出土
双鸟纹玉璜长 16.8cm 宽9.2cm 厚0.3cm
北京故宫旧藏西周(也有书籍中记载商代晚期的作品)
玉龙纹璜 长8cm,厚0.4cm 山东腾州出土
玉鸟纹璜 长9.1cm 宽3cm
陕西长安县出土
玉凤纹璜 长8.7cm 宽1.9cm厚0.6cm 陕西长安县出土
玉夔龙纹璜 长8.5cm宽2.4cm
陕西长安县出土
很明显,西周的玉璜的实际尺寸小于商代,但无可否认的是,西周玉璜也有形制很大的,均见于传世品。如现藏于北京故官博物院中的两件西周玉璜,尺寸就很大:
青玉龙纹璜,西周时期,故宫博物院藏
长16.6cm, 宽3.5cm,厚0.75cm,
玉龙形璜,西周时期,故宫博物院藏
长13.6cm,宽2.4cm,厚0.5cm
可见,西周礼器的外形尺寸明显小于商代。
我们之所以比较肯定地承认西周玉质礼器的外形规模,完全是建立在出土器展示的基础之上,而北京故宫所藏两只大玉璜的存在,并不能否定和动摇上述的承认,这就是出土器与传世器在论证中不同的权威力度。
当然,这里并没有排除西周出现外形规模更大的礼器存在的可能,因为到目前为止,所发掘的西周墓穴,还没有见到类似商代妇好墓那样的王室级别,所以,还有更多的未知需要拭目以待。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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