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支。
这是2014年2月7日,台湾仿真枪商人黄启明被法院认定的售卖枪支数量。根据济南市中区法院一审判决,他因犯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因这起“枪”案获刑的,还有黄启明线下的经销商及军品爱好者,分布六省、直辖市。连同他在内,共计21人。
“我就是一个玩具枪商,怎么成军火商了?”案发后,黄启明多次提出质疑。
经过上诉、重审,6人被撤诉。2016年12月15日,济南市中区法院再次做出判决,8人刑期大幅缩减,黄启明枪支数量降至32支,而刑期仍为15年。
今年3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简称《批复》)施行,指出此类案件在裁量刑法时,除考虑涉案枪支数量外,还应充分考虑涉案枪支致伤力大小及行为人的动机目的等。
6月19日,济南中院作出终审判决,15名被告人中,包括黄启明在内的14人,均被改判免予刑事处罚。这时,黄启明已经在看守所羁押六年零七个月。
▲图为黄启明,2018年7月12日,摄于山东济南某酒店。受访者供图
玩具枪商的“仿真枪生意”
6月19日,第三次站到被告席上,52岁的黄启明习惯性地低下头、弓着身子,“像龟丞相一样”。
他曾是一名台湾的仿真枪商人。
公开资料显示,仿真枪上世纪80年代末传入台湾,并经历了从严管到“解禁”的过程。1991年1月22日,台湾地区警政署将枪支鉴定标准确定为,发射动能达20焦耳/平方厘米,足以穿入人体皮肉层,具有杀伤力。
法学教授徐昕提出,类似的枪支鉴定标准,中国香港是7.077焦耳/平方厘米,俄罗斯是19焦耳/平方厘米,美国是21焦耳/平方厘米。
“解禁”第三年,27岁的黄启明看中了市场潜力,开始做仿真枪买卖。到2000年,他线下经销商发展至400余家,年利润达200万元。
当时,反恐精英(CS)等游戏也开始在大陆火爆,军事频道、论坛相继成立,军迷爆发式增长,军品生意也随之兴起。济南人李浩觉得是个商机,便租下一间八九平米的店面,销售迷彩服、作战靴等军品。“80套迷彩服,一个星期就卖完了,月入上万轻轻松松,济南房价才3000元一平米。”
黄启明也看中拥有百万军迷的大陆市场。2008年,他将生意重心转到大陆,并将第一站定在“全国利润最高”的广州。
他在2003年去过广州。当时在商场或玩具店,买把仿真枪并非难事,“大家都放到台面上卖,比较流行的仿AK47步枪、沙漠之鹰手枪,都能买到。”黄启明告诉重案组37号。但当他2008年再到广州时,这种情况已经不存在了。
事实上,公安部于2007年发布《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将枪支的鉴定标准从枪口比动能16焦耳/平方厘米降至1.8焦耳/平方厘米。2010年《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明确,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
军事专家朱江明介绍,16焦意味着在射击人体时能伤到皮肤以下的组织,造成皮外伤。
1.8焦的危害有多大?“相当于iphone从130厘米高度落下来产生的力度,比不上乒乓球、羽毛球扣杀的力度。”徐昕提出,枪支认定标准大为降低,大量仿真枪成为真枪,此后该类案件开始增长,大量仿真枪购买者、销售者和收藏者涉嫌重罪。
▲2017年7月,李浩拿到了取保候审决定书。图/新京报记者赵凯迪 摄
回到家后,这种痛苦又来了一次。由于和儿子5年8个月没见面,孩子把他当陌生人,连爸爸都不肯喊。“4岁前都是我带他玩,做饭、接送上学都是我,那时的记忆他都忘了,已经习惯了没有我。”那晚,李浩躲在房间里大哭了一场。
李浩觉得,人生被“枪”改变得面目全非,现在听到这个字,都会紧张、反感。他打算继续申诉,“直到还一个清白,拿掉这个罪名”。(文中李浩为化名)
新京报记者 赵凯迪
编辑 李骁晋 潘佳锟 校对 陆爱英
相关文章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