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颈椎错位脚部骨折,4米高台摔下,李连杰成名之路没那么简单
来源:麦克疯说电影
2022-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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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记得吴京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演员拍动作戏不受伤的话几乎不可能,动作演员其实就是靠命吃饭。 在成龙电影中,我们已经领教过什么叫“为了拍出好电影,即使自己满身伤痛也在所不惜”。其实除了成龙,像李连杰,甄子丹,吴京,他们无一不是用“生命”换来了业内的尊敬与台前的荣耀,靠受伤在影坛打下了自己的一片江山。 尤其是李连杰,当他18、9岁时就已被医生告知“因为伤病,可能要永远告别武术界”,但后来,他却坚持拖着伤病之躯将每个武打动作尽善尽美地呈现在大银幕上,最终成就了其“华人功夫皇帝”的美名,正印证了那句老话:“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今天,笔者就带大家简要回顾李连杰的“拍戏受伤史”。 1982年的《少林寺》是李连杰的第一部电影,当时,他为了本片吃尽了很多的苦头。 后来据李连杰回忆,在拍摄影片最后一场他与于承惠之间的对决戏时,当时正是寒冬腊月,但导演却要求他们必须反复跳进冰冷的黄河水中,上岸之后身上还要不停地被泼冷水,结果让李连杰被冻得关节痉挛,手指蜷缩而无法张开,尽管如此,他们仍然得继续拍摄打戏。 后来在拍摄《少林小子》的武打戏份时,导致李连杰的脖子严重扭伤,颈椎错位。而1986年的《南北少林》,也造成他脊椎错位、背部肌肉严重拉伤以及第五腰椎裂开,这都是因他习武受伤留下的身体隐患所引发的。
1991年在拍摄徐克执导的《黄飞鸿之壮志凌云》时,李连杰经历了他从影以来较为严重的一次受伤:他先是整个身体产生了错位,后来左脚脚踝又不慎严重折断,为了不影响电影的拍摄进度,彼时脚上还打着石膏的他仍坚持赴片场拍戏。 由于受伤严重到已无法执行高难度武打动作的地步,所以片尾“竹梯大战”中的黄飞鸿近景镜头仍由李连杰完成,而远景武打动作主要由替身代为完成。 此处为李连杰做武打替身的主要是袁家班里的谷轩昭,当然“鬼脚七”熊欣欣也“替”了部分镜头。 2001年,李连杰赴美国拍摄了电影《龙之吻》,在与演员对戏时,他还被对方一脚给踢晕过去。 2006年,已经43岁的李连杰在拍电影《霍元甲》时,同样遭遇过惊险时刻:当时,他在无任何有效保护措施的情况之下,一不小心从12尺高(差不多4米高)的高台摔了下去,所幸最后落在了草地上,骨头没有断裂,但震荡和内伤却在所难免。 李连杰爬起来的第一反应,不是赶忙看看自己有没有事,而是很淡定地说了一句“摔下来了”。可见,拍戏出现“意外”对他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司空见惯。 在与戏里扮演秦爷的演员过招时,李连杰的手臂又被刀砍伤,之后在拍摄与泰拳高手和大力士的对打戏份时,其手掌、胸部和背部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受伤。 李连杰因为电影受过的伤,其实还不止于此。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在拍戏过程中他的鼻梁骨、肋骨、手骨和腿骨等全身七处地方“都断过”,而他当年因为操持“正东”公司的事务太过于辛苦和劳累,有时甚至还会晕倒在片场。 对于观众来说,李连杰的每部电影都能带给人们美的享受,而对于李连杰自己而言,他每拍一部武打电影,都要面临着身体和精神上的巨大考验,他在电影幕后所付出的,绝对不比任何人少。 然而被很多同行视作是种“荣耀”的“拍戏受伤”,在李连杰看来却“不值一提”。他只是在接受采访过程中被特地问到相关的问题时,才会轻描淡写地回应几句。 “从《少林寺》之后,我每一部电影都要打着绷带去拍戏”。这简简单单一句话的背后,却暗藏着多少只有当事人自己才能体会的苦涩与酸楚。 不主动去声张,更不会刻意地拍下自己受伤的花絮,这就是李连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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